日前,經綿陽市委批準,市紀委監委對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、執行局局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蘭幫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蘭幫海理想信念喪失,紀法意識淡薄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對抗組織審查,參加迷信活動,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;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旅游安排,違規兼職取酬;不正確履行職責,違規處理執行案件,造成不良影響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在執行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。
蘭幫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綿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蘭幫海開除黨籍處分;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編輯人員:韓琪